“豆漿”能叫“豆奶”不?美政府各部門為此吵成一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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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網7月4日電 大豆制作的豆漿究竟能不能被叫做“豆奶”(soy milk),美國政府各部門關于此事都說不清。卻是奶農們希望政府各部門能管控豆奶一詞的運用,因為這可能會混淆視聽。美國農業部竭力推行豆奶稱號;擔任監督食物法規的美國食物暨藥物管理局(FDA)卻以為,奶品應當來自一頭“健康的奶牛”。



據美聯社報道,哪些產品能夠運用奶品稱號的爭議,能夠追溯到1997年,其時一家出產大豆制品的公司聲稱,現已向FDA申請運用豆奶一詞。幾年往后,這家公司指出,FDA現已批準其運用豆奶的稱號。可是,美國牛奶生產者聯合會( National Milk Producers Federation)標明,他們為此正在盡力推進立法,豆漿與豆奶都是大豆制成的非乳制品飲品,假如稱為是奶類是不合適的。


報道指出,然而這并沒有阻撓美國農業部計劃出書食物書,并在里邊宣傳豆奶的計劃。對此,FDA著重并供給了聯邦政府關于牛奶的界說——乳牛排泄的乳汁。因而,FDA聲稱硬要把大豆、杏仁或稻米制成的飲料稱為奶類是不對的,主張改為“強化養分飲料”或“飲料”。

FDA乃至正告,農業部假如堅持運用豆奶一詞,會危害FDA監管的威望。即便這么,仍是沒有辦法阻撓農業部在出書的書本上運用這個名詞。美國牛奶生產者聯合會說,美國農業部對該術語的運用標明,乃至包含別的政府機構也對在沒有FDA持續履行的情況下怎么描述大豆飲料感到迷惑。


相似“公案”不只是這一樁。歐盟法院近來裁定,一家名為豆腐坊的公司不能將其產品描述為“奶酪”。美國大米生產商現已制止像“切碎的花椰菜”這么的表述,并標明可能會將此疑問提交給FDA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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